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的精神,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定于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9时扩容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二十万副,按照号牌号码编排顺序,配置号段B!!!CC—B!!!CZ、B!!!D@、 B!!!E@、 B!!!F@、B!!!G@、B!!!H@、B!!!J@、B!!!K@、B!!!LA—B!!!LK(“!”代表0-9的数字,“@代表除I、O外的英文字母”),供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深圳市市民(网民)通过登录省公安厅交管局网站(http://59.41.46.251:9080/vehweb/navigator)进行号牌号码的选择,也可通过深圳市交警网站进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