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分类的归档

请广大车主、驾驶员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的温馨提示

2010年05月19日

广大车主、驾驶员朋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机动车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行政处罚文书邮寄送达被处罚人;对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或持有准驾车型A1、A2、A3、B1、B2、N、P的驾驶证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请广大车主、驾驶员在办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时,准确填写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并在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变更后及时向我所或下属分所备案,以免因收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而使驾驶资格、财产利益受损,或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被依法加处罚款。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原文出处:http://www.stc.gov.cn/News/InfoDetail.asp?id=53783&catalogid=350&folderid=354&topicid=0

关于交通违章代码编码规则的说明

2010年05月17日

定义

交通违法代码又称“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交通违章代码”,是公安部对机动车、行人通行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制定的一种编码规定。

概述

交通违法代码-结构图解

交通违法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则进行分类,排列顺序从左到右依次为:
一位行为分类代码,一位计分分类代码,两位数字顺序码(代码共4位数字)。

第一位代码:行为分类代码,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处的分类代码;
第二位代码:记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分类代码;
第三、四位代码:顺序码,表示在同一行为分类中出现的行为的顺序码。例如:1303——“1”表示机动车行为,第2个数字“3”表示要扣3分,后面的“03”表示在扣3分这一类里的第三个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第一位代码即行为代码共1到5及7、8几种,1表示机动车通行,2表示非机动车通行,3表示行人、乘车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规定,7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规定,8表示各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规。

第二位代码即记分分类代码共0、1、2、3、6、7几种,0表示不记分,1表示记1分,2表示记2分,3表示记3分,6表示记6分,7表示记12分。

公安部原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表共有违法行为337种,其中:机动车通行175种,非机动车通行55种,行人、乘车人通行30种,高速公路通行28种,其他规定49种。

香港机动车驾驶证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2010年05月07日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注:点击此处下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单文件,注意有正反两页。)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注:点击此处下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单文件,注意有正反两页。)

3、《香港居民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说明》;

4、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深居留、暂住证明,以下任一: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6、香港正式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除在表格上粘贴照片外,还需提供3张与回执一致的驾驶证专用相片;

8、此项业务不可代办。

◆         复印件要求为A4规格。

二、办事流程

深圳市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扩容二十万副

2010年05月07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的精神,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定于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9时扩容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二十万副,按照号牌号码编排顺序,配置号段B!!!CC—B!!!CZ、B!!!D@、 B!!!E@、 B!!!F@、B!!!G@、B!!!H@、B!!!J@、B!!!K@、B!!!LA—B!!!LK(“!”代表0-9的数字,“@代表除I、O外的英文字母”),供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深圳市市民(网民)通过登录省公安厅交管局网站(http://59.41.46.251:9080/vehweb/navigator)进行号牌号码的选择,也可通过深圳市交警网站进行链接。

车管所搬迁温馨提示

2010年05月07日

因南坪快速干线建设需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09年10月9日搬迁至龙井路龙井工业区办公。为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作,使搬迁工作平稳过渡,决定2009年10月9日和10日为试运行期。2009年10月12日,车管所将正式为广大群众提供车管业务“一窗式”服务。
搬迁后的车管所将分为三个业务受理大厅办理业务,即:车管所龙井办公大楼业务受理大厅、车管所西丽业务受理大厅、车管所梅林业务受理大厅。
龙井办公大楼业务受理大厅受理新车注册、在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等机动车业务;车管所西丽业务受理大厅受理考试、驾驶证业务;车管所梅林业务受理大厅受理与档案相关业务以及在用车辖区外转移登记等业务。
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办事指南>